浅谈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商场现代化 ·2018年09月24日 03:2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司治理是国家治理、公共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子系统,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举措,这就要求国有企业需要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

一、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治理的现代化、市场化进程始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并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并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历了30多年的变革,通过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战略性重组等几个阶段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进展。随着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的临近,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为突出。

1.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从纸上谈兵到立企之本,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依赖政府力量的惯性作用还在持续,通过提升技术效率拉动的不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商业模式不完全适应市场需要、内部管理仍较粗放、体制机制活力仍显不足。因此,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避免因偶然的机遇兴盛于一时,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的扩张力、关键技术的创新力、人力资本的聚集力、企业文化的感召力和国有资产的增值力。

2.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从有名无实到名副其实,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国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长期依赖国家立法权与行政权自上而下的外生制度设计来推进公司治理。当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虽然已经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这些机构很难发挥实质性积极性作用。为了有效解决运转不灵、制衡失灵等问题,就需要认真总结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以及其他各国成熟且有益的做法,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在治理结构、治理规则、治理文化和治理素质的综合作用下引导企业成功运作。

3.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从外表形象到惠及全民,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贡献和实力与其在社会及媒体上的形象、美誉度存在极大的不对称,人们对国有企业的缺乏正确的认知与评价。为真正实现国有企业盈利性之外的社会性关注,必须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有企业这个全民所有的企业,切实兼顾高效与公平,在最大限度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时,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

4.国有企业信息披露从遮遮掩掩到主动公开,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开透明是治疗社会与产业疾病的一剂良药。当前,暗箱操作、虚假陈述、谣言充斥、内部腐败等,大大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公信力,侵害了投资人的利益,引起公众强烈不满。为此,要通过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企信息披露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要求,维护公众知情权,预防与遏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化约束机制。

二、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相互间的关系

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的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的现代管理制度,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国有企业治理与西方的国有企业治理具有本质的不同,亦即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和股权结构所反映的公司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机制以及对管理层的监控、投融资决策和成长机会选择等公司价值创造和分配行为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国企治理能力是构成国企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有企业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设计,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具有相对稳定性,决定着具体制度及制度执行的实际效果;而国有企业治理能力的建设属于治理体系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实践过程中治理能力有机融入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解决特定的问题。只有具有健全的治理能力,治理体系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同时,“现代化”规定了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方向,意味着为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吸收和借鉴任何有利于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对于现有的与实际不适应、不利于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要进行彻底的改革和创新,进行自愈和完善。

三、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

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随着国企和国资改革同步推进。在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更新公司治理理念。治理理念是公司治理的先导。国有企业必须自觉树立和践行公司治理的民主决策、股权平等、诚信问责等核心价值观,以使国企公司治理更加完善。一是要规范国有企业决策行为,充分挖掘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的制度资源,坚持民主集体决策。二是要大力弘扬股权文化,尊重、敬畏股东主权与股东价值,为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正确处理好国家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三是要体现诚信问责的精神,要做到公司内部控制人的岗位职责和履职流程清晰明确,忠实履职与违背岗位职责必须赏罚公正严明,失信者的责任追究要途径畅通。

2.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完善的公司治理要落地生根,必须依靠公司治理实践,从而提升公司治理功能。一是建立和推行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合理确定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从机构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利益者中引入外部董事,从专业领域高端人士中引入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形成优势互补。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确保职工董事为职工。健全董事会职能部门,辅助决策。完善落实董事会议事规则,健全董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完善监事会建设。合理确定监事会成员,重点推荐懂经营、财务会计、法律的人担任相应职务。进一步健全监事会职权,如可随时要求董事、经理提供营业报告,随时对企业进行业务和财产状况调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等。进一步强化监事的义务和责任,监事会如发现董事会和董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予纠正而不进行纠正,要承担连带责任。三是要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诚信约束与激励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的理念,完善公司决策机制与监督机制,大幅提升高管失信成本。

3.推进经理层市场化选拔与激励。经理层是公司治理链条上的中心环节。一是加快企业经理层人员去行政化色彩步伐,完善外部职业经理人市场,新设企业以及企业新增高级管理人员,要以市场化选聘作为选人用人主渠道。二是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形成以外部聘用为主、岗位轮换为辅、内部晋升为补充的国企经理人产生来源格局。三是要健全完善职业经理人薪酬激励制度,按市场机制确定薪酬,畅通市场化的退出通道。要根据企业分类管理的原则,差别化对待,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强化国企高管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轻重、面临风险大小、所取得的绩效好差等的联系,按市场机制确定薪酬,允许并鼓励出现国企中市场化选任的总经理薪酬高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薪酬的情况,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职业风险,干得不好会降薪甚至解聘要成为常态。

4.企业党组织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我国公司治理最大的特点,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本质特征。一是牢固树立双重责任、双重使命的理念,实现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相关人员工作理念融合。二是明确界定党组织参与范围,做到既参与决策,又要积极支持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公司治理的制度优势结合起来,形成“全面履职,不缺位、不越位”工作格局。三是要积极发挥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从严治党支持从严治企,确保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任瑞明(1983.12- ),男,山西阳泉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师职称,大学本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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