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县域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来源:商场现代化 ·2018年09月16日 09:16

夏异

摘 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与县域经济的蓬勃快速发展,对县域金融的资金及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云南省县域金融发展来看,由于受县域先天条件的制约,县域金融在服务功能、信贷投放等多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对云南省县域金融发展现状的研究,分析其县域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县域金融;合作金融

一、云南省县域金融发展现状

1.县域金融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云南产业经济的发展需求,与之相适应的县域金融体系也在逐步健全,基本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机构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于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目前,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体系结构大致如下:以省联社为核心,有两个市联社、14个州市信用社办事处、125个县级联社以及4个县级农村合作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共有营业网点2431个,职工23000多人,金融服务的范围遍及整个城乡。而且,对于涉农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逐年增强。截至2014年末,整个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涉农贷款余额为2209亿元,占了全省涉农贷款的35%,平均增速为22.24%;而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413亿元,占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的21%,年平均增速为23%。

2.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不足

云南省拥有丰富的人口和自然资源,但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产值处于西部地区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在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后,县域金融体系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已经表现为相对不足。

二、云南省县域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县域金融服务功能不完善

县域金融服务功能不完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有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云南省的县域金融体系,尤其是农村信用联社还停留在存款、汇款、贷款等低层次的水平上,服务方式单一,所能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少,诸如信用卡、自动柜员机、电话银行等在农村基本上是空白。而农村信贷资金期限较短、额度低,与农业生产周期往往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同时,债券保险业发展缓慢。我国债券市场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基本上未向县级开放。从资本市场来看,县域经济范围内还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的龙头企业,难以满足上市直接融资的会计条件要求,而中小高科技企业要想进入直接融资市场,需要一定的企业规模和业绩,因此,县域经济内的大部分中小企业不能达到直接融资的规模要求,较高的融资成本使中小企业放弃直接融资权,不能依靠自身发放债券。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导致农业受损度无法减轻。

2.县域企业融资难度大

随着县域金融体系的格局调整,国家对的中小金融机构整顿治理,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商业银行被关闭或合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紧缩,一定程度上难易满足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为了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和利益最大化,县域金融机构资金正在大量的外流,造成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资金管理力度的加大,上收了资金的运用权限,从而造成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不足、存贷比例比较低,而农业发展银行和信用社由于资金限制,在支持县域经济方面表现一般。

同时,正规渠道的融资难问题,使得民间借贷和私募活动比较活跃。非正规、内源性的民间金融的大量存在。在云南县域经济运行中,民间借贷、高额利息贷款普遍性的存在,家庭作坊式和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大部分靠这种融资方式发展起来的。同时,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缺乏的情况下,这也是中小企业能够良好发展的原因。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规,许多中小企业出现法律纠纷问题也是因为民间借贷;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对非法借贷的定义和民间合法借贷的保护,在民间借贷中出现了许多恶性金融诈骗的案件,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民间借贷与国家相关法律的冲突问题亟待解决。

3.农户贷款管理亟待完善

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是农业、农村和农民,县域金融的服务主体也是农户的资金需求,而从云南省的县域金融发展来看,其弄好贷款管理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农户贷款门槛高。

目前,云南的县域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开通有三农联保贷款业务,但手续和条件都非常的苛刻;邮政储蓄是必需有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尚未到期的定期存单,才能开通个人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期限为一年;而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金额是以农户的年收入为首要条件的,并且手续相当的繁琐,有时也存在一些隐形成本,并且利息负担重了一些。总之,需要担保或抵押、程序复杂、需支付利息等成为农户不到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的原因。

其次,农业贷款风险大而“惧贷”。

农户小额贷款的资金用途大多是投入农牧业生产中,主要为体现对三农经济的扶持作用。在我国,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受自然资源、气候条件以及市场等因素影响很大;农业生产经营对自然条件及生存环境的依赖性较强。因此,农户小额贷款还要承受金融风险和农业风险的双重考验。但是,与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相同,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也遵循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基本原则,而这与农业生产的低收入、高风险的特质是相悖的,从而导致农村信用社出现“惧贷”现象,使有限的小额信贷资金难以发挥效用。

第三,农户贷款的“三查”工作不到位。

在贷前调查环节,信贷员需要对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以确保借款用途的真实性以及还款来源的可靠性。但在实际中,一些信贷员对农户了解不深,往往仅凭农户的一面之词来进行贷款信用等级评定,从而容易使得贷款信用评定结果失真,为以后银行坏账埋下隐患。在贷中审查环节,部分工作人员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全面审查流于形式,使得借款主体虚假或对借款用途虚假的贷款有可能蒙混过关。在贷后检查环节,由于县域金融机构信贷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加之云南农村山区较多,农民居住地比较分散,交通不便;而且农业小额信贷额度较低,笔数较多,使得信贷人员无法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从而影响日后贷款的收回。

三、促进县域金融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探讨

1.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中小企业促进了城镇人口的就业,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问题,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应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开拓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服务项目。如,创新资产业务和贷款品种,开拓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工具,积极扩大低风险贷款品种;改进商业银行的信贷评级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县域中小企业,扩大授信额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大力发展票据融资、汇票承兑、贴现业务等,为县域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多层创新,缓解融资困境

(1)加大对县域经济主体的资金支持力度

大力推出新型投融资方式,加快金融创新,突破投融资体制、机制瓶颈,确保合理资金需求,是县域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存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因此,县域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为县域经济中的各类企业提供多种方式融资。同时,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现有的优势资源进行合理布局,培养一批具有持续增长能力和成长潜力的创业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争取在资本市场上融资。

(2)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是缓解农村资金需求的重要渠道,如德国合作金融组织是欧洲最大的合作金融系统,是按农民意愿自发组织起来的。其中,领导机构是由政府主导成立的中央合作银行,主导是由地方性合作银行入股构成的地区性合作银行,它对下一级的银行和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保存存款准备金和提供闲置资金融通。日本的农村合作金融主要由合作金融和政府金融两大部分构成,其中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和农林中央金库是主导机构,都、道、府县级信用联合会是中层,市、町、村农协组织是农村合作金融的基础组织。信用合作体系依附于农业协同组织,同时又是一个具有融资功能的金融部门。虽然不同的国家选择的农村合作金融形式不同,但都实现产业合作体系与资金合作等金融组织的紧密结合,如日本的合作金融是依附于农协系统的,形成了农户、农协、信农联、农林中央金库的多级组织体系;美国的金融合作组织均有农业信用管理局进行领导,都是与各种生产型的合作社建立信贷紧密关系的。因此,县域金融发展可以在县域政权主体主导下,建立农村合作金融结构,为农户发展提供资金供给,扩宽县域经济的融资渠道。

(3)发挥市场机制对社会资金的吸纳作用

县域经济的发展单靠政府财政补贴毕竟有限,县域经济建设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单一的融资渠道难以确保县域经济建设成果的实现。有限的社会资金或是商业信贷也不足以为县域经济建设提供切实保障,因此,县域经济建设也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必须要立足实际,创新机制,只有完善县域经济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健全的融资体系,把县域经济作为一项产业,以政府为主导,项目为主题进行市场化运作,如增加与农民利益相关、有巨大消费空间的项目,如兴建城镇小区吸引农民到镇区建房,吸引农村闲散资金融入;或是逐步完善城市户功能,增强城市的经济实力,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进入发展地方经济,从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设,利益共享才能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可靠稳定的投融资格局,从而增加资金量,确保县域经济的可持续性。

(4)规范非正式融资渠道

作为非正式金融组织,民间借贷既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县域经济又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正式金融机构的不足,但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规范。政府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制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民间金融法律法规等来依法引导和规范民间非正式金融的经营行为,从而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扶持。

3.完善农户小额贷款管理

(1)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金融机构联合乡镇政府加强金融、法律、信用教育宣传,提高农户的信用意识。同时,建立农户还贷信用档案,对还贷及时的农户给予表扬奖励,督促不及时还贷的农户。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风险规避机制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通过对借款农户的经营专科、还款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以科学合理的分析结果进行量化,根据分值来确定借款农户的信用等级。同时,政府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财政投入转化为农村小额保险的保费补贴,对自然灾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贷款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以制定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3)提高放贷管理水平

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农户信用档案,使得信贷人员能够掌握农户信息,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科学评定,从而合理地确定信贷额度。同时,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应积极了解申请贷款农户的农业生产周期,并根据此周期来向农户发放贷款,即在农户资金需求大的农忙时期调高授信额度,在农闲时候则调低额度。另一方面,运用现代化的网络手段对小额信贷业务的成本与收益实行独立核算,同时提高管理信息系统的透明度,将信用社的财务状况、贷款回收和拖欠情况、业务操作状况、农户还款情况等各项信息定时公开,让外部评估人员、村镇行政机关以及农户参与监督。

四、结论

发展县域金融体系是以涉及到县域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经营管理水平、县域经济水平和县域经济特征、资源结构等多方面的复杂领域。面对县域金融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就要立足于县域金融发展现状,结合县域经济和金融实际,从而构建起与县域经济相适应的县域金融体系,实现县域金融与县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作用。

因此,必须把推进县域金融改革和发展放在突出的地位,充分发挥县域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和联系农民的纽带作用。本文经过认真分析云南省县域金融发展的现状,合理地借鉴一些成功经验,并从拓宽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推进县域金融的多元化建设、加大政府税收和信贷等经济杠杆扶持力度、全面发展农牧经济以提升信贷吸引力、提升县域金融的经营管理水平等角度出发,寻求一种合理的县域金融发展模式,促进县域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这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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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兆华.基于体系重构的陕西省县域金融发展问题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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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年度县域经济发展报告[S].社会智库中郡研究所,20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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