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企业股权激励对研发投入的影响研究

来源:商场现代化 ·2018年09月16日 11:30

李尚+王德禄

摘 要:研发投入是转轨国家生产效率增长的不竭源泉,所以加大公司中研发投入是我国转变为创新性国家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关乎公司基业长青的不二法宝。由于现代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高管和股东的效用函数不完全相同,投机的高管就可能以股东的长远利益为代价而获取私人收益。如何有效地激励来降低代理成本是公司治理领域长期的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不断的实践和大量科学研究都表明,在一定条件下,股权激励能提高研发投入。

关键词:股权激励;研发投入;民营企业

一、引言

随着我国的科研能力逐渐向全球科技强国聚拢,必须适时超越传统的技术模仿战略,应用原始性创新的领先战略。作为“全球创新潜在领先者”,中国政府伸出“扶持之手”,比如针对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人员激励和约束等。创新是生产性资源被开发利用以生产比以前更高质量的和/或更低成本产品。公司素有社会“细胞”的美誉,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比拟的优势。虽然我国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显著,企业R&D投入增长了一倍,然而,我国企业研发投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与西方发达国家同类企业相比,依然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且我国研发投入转化率偏低。正因为如此,大力促进公司的研发投入在我国“大众创新”的当前阶段变得尤其重要。

在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股东与高管签订劳动契约,股东支付高管劳动报酬,作为礼物交换,高管为股东提供个人的人力资本,提升公司的价值。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可以形容为“股东把自己的钱委托职业经理人,来办股东的事情”。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契约的普遍性,“投机”的高管没有受到监督,“职业经理人用股东的钱办自己的事情”,侵占股东的利益,从而形成代理成本。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股权激励是一种有效减少代理成本的方法。

鉴于此,本文从高管股权激励对研发投入影响的维度,梳理相关的理论和提供有益的建议。

二、理论综述

同等条件下,与薪酬激励相比,股权激励是一种以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为标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和其他核心员工实施的设定绩效目标的长期激励。由于与普通商业活动不同,研发活动有其自身属性——经济收益不确定,根据风险偏好,经理明显属于风险厌恶的,股东是风险中性的。风险厌恶的公司高管不太热衷于研发活动。由于研发投入的长期性,而且研发投入的一部分会记入管理费用,高管往往会建造商业帝国、豪华办公室、私人飞机。OSullivan认为“公司的一切组织活动应当为了创新”。只有对经理实施必要的股权激励,使得经理和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块,提升高管的“风险承担”水平。

股权激励对研发投入的效果主要有两种理论解释:最优契约理论和管理层权力理论。最优契约理论认为,通过设计最优的薪酬激励契约,机制设计出满足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最优劳动合同,实现股东利益的条件最大化。股权激励会使高管成为“准股东”,使得高管与股东的利益统一,减少了代理成本。管理层权力假说认为,股权激励本身就是一个代理问题,由于管理层权力的存在,高管会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迫使董事会做出对自身有利的决策,而这往往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在我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证监会在2006年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许多企业开始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占高管薪酬的比重越来越大。

夏芸、唐明泉(2008)运用2005年-2006年我国271家沪深A股上市高科技公司非平衡面板数据,实证检验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的显著正相关,研发投入的减少能通过高管的持股得到缓解。然而,徐宁(2012)运用2005年-2006年我国102家上市高科技公司样本,验证了高管股权激励与研发投入之间呈倒“U”型关系。此后的实证研究不断得出与徐(2012)类似的结果。总之,股权激励对研发投入正相关,在极值之后,股权激励对研发投入的促进效应明显减弱。行为经济学家发现,人不总是被奖励激励,外在的货币激励也会减弱人的内在动机。股权激励应该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过之不及。

三、结论和提议

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高管层治理作为内部治理机制之一,包括高管层激励和约束。九十年代,纳斯达克的神话很大程度归因于高科技公司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金手铐”。股权激励虽然在有诸多优点,但不可否定,二十一世纪初的安然、世通、帕玛拉特爆出的财务丑闻,其中,最为著名的是Bebchuk和Fried等(2002、2003)提出的“股权层权力理论”, 使得一些学者思考弥补薪酬激励的不足, 不仅要使用股权激励,还要用到惩罚,即公司要用“胡萝卜+大棒”策略。

除了完善以创新研发为导向的股权激励在内的薪酬激励机制,我们还需要引入惩罚机制。媒体监督,是通过媒体曝光公司丑闻,使得监管机构介入和股东们用投票权替换投机的高管。

声誉激励。良好声誉促进高管争取更高的薪酬和职位,有利于他的职业发展,不良声誉提升高管的离职概率,由于我国经理人市场正在走向成熟,使得不良职业声誉的高管搜寻下家的成本抬升。

还需要第三方惩罚,社会规范、法律等外部制衡机制。这些机制不是单独发生作用的,而是组合在一起发生作用的。

参考文献:

[1]Bebchuk L A, Fried J. Executive compensation as anagency problem[J].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03,17(3):71-92.

[2]徐宁.高科技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对R&D投入的促进效应——一个非线性视角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3,34(02):12-19.

作者简介:李尚(1986- ),男,山东人,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治理;王德禄(1963- ),男,天津人,教授, 博士,主要从事公司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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