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粮食安全合作

来源:商场现代化 ·2018年07月26日 05:20

江文国

摘 要:中国粮食生产消费已经进入“北增南减”、“北粮南运”的局面,在水稻生产方面体现的尤其明显。这种生产消费格局,客观上导致粮食运输成本大增和粮食价格上涨,同时对北方的耕地资源和水资源也形成较大的压力,不利于中国粮食安全保障。越南是东盟地区的水稻生产消费大国,具有庞大的稻米生产能力和出口能力,可以很有效的满足我国东南沿海省份稻米口粮消费的部分需求。但是,要维持越南的稻米生产能力和出口能力,中越需要进一步的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粮食安全;生产能力;出口能力;合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东南沿海省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农业比重越来越低。在这种背景下,东南沿海省份的农业生产,尤其是以水稻为主的粮食生产受到了较大影响,水稻种植面积不断萎缩,水稻产量不断下降,该区域水稻生产在全国水稻生产中的地位不断下降,从原来的水稻主产区变成了主销区。越南作为东盟成员国,与我国南方地区接壤,有着较为便利的运输通道;越南同时也是世界稻米市场上主要参与国,每年出口大量稻米,对以稻米为主要口粮的粮食进口国的粮食安全有重要的影响。

一、中越粮食安全合作背景分析:中国东南沿海省份水稻生产变化

随着东南沿海省份经济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该区域的粮食生产,尤其是主要口粮水稻的生产面临着种植面积和产量不断下降的局面。本文主要选取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来分析东南沿海地区水稻生产态势变化。这些省份具有水稻生产优越的自降水、光照、土壤等自然环境,原本是我国主要的水稻主要产区。但是改革开放以后,这些省份的水稻生产在全国水稻生产格局中的地位日益下降。

表1 东南沿海主要省份水稻产量及占全国产量比重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从表1中可以看出,四个东南沿海主要省份除江苏外,广东、浙江、福建的水稻生产在长期反复波动中呈现收缩的趋势。其中以广东和浙江最为典型。1983年,广东水稻产量高达1792万吨,占全国水稻产量比重高达10.61%,而到了2010年,广东水稻产量仅为1199万吨,占全国水稻产量比重仅为6.13%,其下降幅度是非常巨大的。浙江在1983年的水稻产量为1305万吨,占全国比重为7.73%,而到了2010年,浙江水稻产量仅为648万吨,比重下滑至3.31%,下降幅度甚至超过了广东。同样的趋势体现在福建省的水稻生产数据里。

与东南沿海主要省份形成对比的是,东北地区的水稻生产开始崛起。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东北黑龙江、辽宁、吉林三个省份的水稻产量从1983年534万吨跃至2010年2870万吨,占全国水稻产量比重从1983年的3.16%跃至14.66%,成为中国重要的水稻生产区域和输出区域之一。

目前,东南沿海地区已成为中国稻米的主要销售地区,来自东北的稻米大量进入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中国水稻生产销售呈现出一种“北粮南运”的局面。根据广东粮食局的数据,广东省每年粮食消费需求约为3400多万吨,而本省粮食生产总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余下的2000万吨粮食缺口都依赖省外采购或从国外进口。同样,浙江省粮食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浙江粮食缺口1205万吨,2011年缺口1270万吨,2012年缺口1335万吨,预计2015年全省粮食产需缺口将达到1295万吨,2020年达1600万吨,粮食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但是,中国东北地区与广东、福建、浙江空间距离较远,长距离的运输带来较高的运输成本,不利于粮食价格的稳定,对粮食安全构成一定的危险因素。因此,寻求供应稳定、运输成本较低的稻米来源成为东南沿海地区保障粮食的一种辅助途径,而越南正可以成为这样一个可靠的合作对象。

二、中越粮食安全合作可行性分析:越南水稻生产和出口能力

越南是世界稻米主产国之一,同时也是稻米主要出口国之一,因此越南稻米生产不仅对本国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世界粮食安全的作用也不可小觑。稻米生产在在越南国民经济中,尤其是在越南农村经济生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将近80%的越南农业人口都从事稻米生产。

从表2中可以看出,越南稻谷生产在各个年份呈现出波动性的同时还表现出长期小幅增长的趋势。越南统计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01年越南水稻种植面积为749万公顷,同期产量为3210万吨,2009年越南水稻种植面积为743.7万公顷,同期产量则增加到3895万吨。我们可以发现,在水稻种植面积小幅下降的情况下,越南水稻的总长量却实现了大幅度的增加,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杂交水稻的推广和常规稻单产提高。

越南水稻生产在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的同时,同时也开始大量出口,成为越南重要获取外汇的重要途径。从表2中还可以看出,随着越南稻谷总产量的提高,越南稻米出口维持高位水平,出口量从2001年的355万吨猛增至2009年605万吨,为提高农民收入、创汇以及保障稻米进口国粮食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果以每人每年150公斤口粮消费量计算的话,越南稻米出口可以满足大约3700万人的口粮消费需求。很显然,越南大米出口是能够满足我国东南沿海省份部分粮食需求的。

表2 越南稻谷产量和出口量(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越南统计总署(GSO)

三、中越粮食安全合作政策设计

中越粮食安全合作是中国东南沿海省份粮食需求尤其是东南沿海省份稻米缺口较大背景下的现实需求。通过稻米贸易,越南可以有效满足中国东南沿海省份对稻米的部分需求;越南同时也为其稻米出口获得稳定的出口市场。但是,越南的稻米出口政策市根据国内水稻生产状况制定的,稻米出口配额数量是根据当年各季水稻实际生产状况确定的。因此,越南的水稻生产能力决定了其稻米出口数量。基于这个角度,中越粮食安全合作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提高越南水稻生产能力保障其出口能力。要实现这个目标,中越双方应本着合作共赢的意识努力推动双边粮食安全的合作。

第一,建立合作机制。两国应加强粮食安全对话,提升合作意识和信任意识,建立积极有效的粮食安全合作机制。

第二,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整合资源,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中越应加大投入,整合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方方面面资源,把政府项目和企业投资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企业集中推广已经论证过了的优良品种和关键技术。二是中国可以在越南组织优质高产示范田活动,将已在当地已试验成功的中国优良品种和栽培技术加以宣传介绍和推广培训。中国可以通过项目活动宣传和介绍中国企业产品、能力和形象,为中国企业在越南长期合作和发展创造条件。三是中国可以通过在越南建立技术示范中心和交流中心,为越南的农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和交流机会。

第三,加强高产水稻生产要素合作。一是中国可以越南在杂交稻科研方面展开合作,培育出更多适合当地自然气候条件的杂交水稻品种。二是中越两国应鼓励中国种子企业进入越南,与越南政府、企业开展高产稻种育种制种合作,推动高产稻种产业化,扩大高产稻种生产能力和供应规模,降低高产交稻种价格,为高产水稻推广扫清障碍。三是中国应鼓励中国化肥和农药企业进入越南市场,一方面可以消化中国化肥和农药过剩产能,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越南化肥和农药市场供应,缓解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趋势,降低高产水稻生产成本。

第四,加强高产水稻疫病虫害防治和检验检疫合作。中越应在高产水稻疫病虫害防治进行更深入的合作。中越两国可以通过在边境建设监测站和人员培训交流,建立疫病虫害预警通报系统网络;通过交流交流检疫检验的标准、技术,逐步建立相对统一的区域质检和检疫标准,为双边粮食及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提供条件。

第五,加强粮食贸易合作。一是中越可以通报各自的大米进口需求信息和大米出口信息,以稳定大米市场预期。二是开展合作加强粮食贸易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如农产品专用码头、农产品仓储设施、配送体系、物流信息系统等等。三是参与中国-东盟区域市场一体化谈判工作,推动贸易便利化。四是双方协商出口限制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程叶青,张平宇.中国粮食生产的区域格局变化及东北商品粮基地的响应2004[J].地理科学,2005(5):513-520

[2]邓大才.粮食安全的模型、类型与选择[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1-7

[3]崔海宁.东亚粮食安全合作进程:机制建设、问题与中国对策.东南亚研究,2013(5):53-59

[4]杜杨.中国粮食安全风险因素与对策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东北财经大学,2009

[5]孙林.粮食出口限制、粮食安全与区域合作框架下的约束机制[J].国际经贸探索,2012(10):31-32.

第一,建立合作机制。两国应加强粮食安全对话,提升合作意识和信任意识,建立积极有效的粮食安全合作机制。

第二,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整合资源,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中越应加大投入,整合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方方面面资源,把政府项目和企业投资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企业集中推广已经论证过了的优良品种和关键技术。二是中国可以在越南组织优质高产示范田活动,将已在当地已试验成功的中国优良品种和栽培技术加以宣传介绍和推广培训。中国可以通过项目活动宣传和介绍中国企业产品、能力和形象,为中国企业在越南长期合作和发展创造条件。三是中国可以通过在越南建立技术示范中心和交流中心,为越南的农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和交流机会。

第三,加强高产水稻生产要素合作。一是中国可以越南在杂交稻科研方面展开合作,培育出更多适合当地自然气候条件的杂交水稻品种。二是中越两国应鼓励中国种子企业进入越南,与越南政府、企业开展高产稻种育种制种合作,推动高产稻种产业化,扩大高产稻种生产能力和供应规模,降低高产交稻种价格,为高产水稻推广扫清障碍。三是中国应鼓励中国化肥和农药企业进入越南市场,一方面可以消化中国化肥和农药过剩产能,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越南化肥和农药市场供应,缓解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趋势,降低高产水稻生产成本。

第四,加强高产水稻疫病虫害防治和检验检疫合作。中越应在高产水稻疫病虫害防治进行更深入的合作。中越两国可以通过在边境建设监测站和人员培训交流,建立疫病虫害预警通报系统网络;通过交流交流检疫检验的标准、技术,逐步建立相对统一的区域质检和检疫标准,为双边粮食及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提供条件。

第五,加强粮食贸易合作。一是中越可以通报各自的大米进口需求信息和大米出口信息,以稳定大米市场预期。二是开展合作加强粮食贸易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如农产品专用码头、农产品仓储设施、配送体系、物流信息系统等等。三是参与中国-东盟区域市场一体化谈判工作,推动贸易便利化。四是双方协商出口限制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程叶青,张平宇.中国粮食生产的区域格局变化及东北商品粮基地的响应2004[J].地理科学,2005(5):513-520

[2]邓大才.粮食安全的模型、类型与选择[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1-7

[3]崔海宁.东亚粮食安全合作进程:机制建设、问题与中国对策.东南亚研究,2013(5):53-59

[4]杜杨.中国粮食安全风险因素与对策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东北财经大学,2009

[5]孙林.粮食出口限制、粮食安全与区域合作框架下的约束机制[J].国际经贸探索,2012(10):31-32.

第一,建立合作机制。两国应加强粮食安全对话,提升合作意识和信任意识,建立积极有效的粮食安全合作机制。

第二,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整合资源,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中越应加大投入,整合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方方面面资源,把政府项目和企业投资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企业集中推广已经论证过了的优良品种和关键技术。二是中国可以在越南组织优质高产示范田活动,将已在当地已试验成功的中国优良品种和栽培技术加以宣传介绍和推广培训。中国可以通过项目活动宣传和介绍中国企业产品、能力和形象,为中国企业在越南长期合作和发展创造条件。三是中国可以通过在越南建立技术示范中心和交流中心,为越南的农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和交流机会。

第三,加强高产水稻生产要素合作。一是中国可以越南在杂交稻科研方面展开合作,培育出更多适合当地自然气候条件的杂交水稻品种。二是中越两国应鼓励中国种子企业进入越南,与越南政府、企业开展高产稻种育种制种合作,推动高产稻种产业化,扩大高产稻种生产能力和供应规模,降低高产交稻种价格,为高产水稻推广扫清障碍。三是中国应鼓励中国化肥和农药企业进入越南市场,一方面可以消化中国化肥和农药过剩产能,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越南化肥和农药市场供应,缓解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趋势,降低高产水稻生产成本。

第四,加强高产水稻疫病虫害防治和检验检疫合作。中越应在高产水稻疫病虫害防治进行更深入的合作。中越两国可以通过在边境建设监测站和人员培训交流,建立疫病虫害预警通报系统网络;通过交流交流检疫检验的标准、技术,逐步建立相对统一的区域质检和检疫标准,为双边粮食及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提供条件。

第五,加强粮食贸易合作。一是中越可以通报各自的大米进口需求信息和大米出口信息,以稳定大米市场预期。二是开展合作加强粮食贸易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如农产品专用码头、农产品仓储设施、配送体系、物流信息系统等等。三是参与中国-东盟区域市场一体化谈判工作,推动贸易便利化。四是双方协商出口限制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程叶青,张平宇.中国粮食生产的区域格局变化及东北商品粮基地的响应2004[J].地理科学,2005(5):513-520

[2]邓大才.粮食安全的模型、类型与选择[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1-7

[3]崔海宁.东亚粮食安全合作进程:机制建设、问题与中国对策.东南亚研究,2013(5):53-59

[4]杜杨.中国粮食安全风险因素与对策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东北财经大学,2009

[5]孙林.粮食出口限制、粮食安全与区域合作框架下的约束机制[J].国际经贸探索,2012(1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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