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贸易商业模式现状及对策研究

来源:商场现代化 ·2018年07月25日 21:46

摘 要:我国2013年成功实现贸易进出口总额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对外贸易地位的提高,文化贸易逆差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制约也日益凸显。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较其他国家相对滞后,版权贸易作为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商业模式的一种,对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发展对外贸易的多样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整体的文化贸易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发展文化贸易所采取的商业模式自身的问题与弊端有着一定的联系,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通过对版权贸易相关背景、现状及对策等三个方面的梳理,对中国版权贸易的商业模式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版权贸易;商业模式;现状;对策

一、背景介绍

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版权贸易(Copyright Trade)是指以版权为标的的交易活动,是版权的有关经济权利的转让与许可。版权人将版权中的经济权利(财产权)进行买卖出售、有偿定期转让和有偿授权商业使用,统称为版权贸易。

版权贸易又可分为版权许可和版权转让两类。版权许可或转让行为过程中的当事人无论是否在同一地域、或为同一国籍,都可以称作版权贸易。根据版权贸易领域的不同,版权贸易可分为图书版权贸易、音像制品版权贸易、影视作品版权贸易、计算机软件版权贸易等。

版权许可是指版权所有人将其版权经济权利中的某项权利,有偿地授予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使用。一般说来,版权许可贸易通过发放许可证或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准许被许可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某项权利,被许可人对该项权利并没有处置权,原版权所有权并不会发生转移。

版权转让是指通过合同买卖版权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乃至全部财产权的法律行为。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不同,版权转让后原版权中财产权的归属便发生了转移。

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版权贸易总量小,增速缓慢

在文化贸易已日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背景下,中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对外贸易方面却远远落后于我国对外贸易的总体增幅,并且我国文化贸易存在巨大的逆差。仅从我国的版权贸易总量(见图1)就可以看出,从2003年至2012年,虽然我国版权贸易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增速十分缓慢。

2003年-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总量

图1 2003年-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总量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版权贸易分为版权引进与版权输出两个方面。根据国家版权局2014年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版权引进方面,总体上来讲,2012年全国共引进版权17589种,其中图书16115种,录音制品475种,录像制品503种,电子出版物100种。在版权输出方面,总体上来看,2012年,全国共输出版权9365种,其中图书7568种,录音制品97种,录像制品51种,电子出版物115种。

2.版权贸易仍存在较大逆差。不同于我国的货物贸易,由于我国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较发达国家起步晚,至今仍存在较大逆差,属于文化服务贸易中的版权贸易更是如此,如图2所示,从2003年至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一直处于逆差,且版权引进总数远远大于版权输出总数。

2003年-2012年我国引进与输出版权总数

图2 2003年-2012年我国引进与输出版权总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3.版权贸易市场不完善

在文化产品与服务进行版权交易的操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版权贸易市场仍不完善。首先,在我国针对版权或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盗版书、盗版音像制品等遍及全国,极大地破坏了正版书籍、音像制品等的市场,也严重制约了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使得国外的部分版权持有人因担心卷入版权纠纷而放弃进入中国市场。其次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我国出版社很少通过版权代理机构进行版权贸易,然而版权代理商精通版权贸易的相关知识、业务以及国际惯例,其在版权输出和引进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这就导致信息沟通不及时,无法建立与专业的版权机构一样的快速反应机制。再次,出版业的市场化程度不够。由于我国很多出版商从国有企业转型而成,无法进行有效的企业化管理,出版业起步较晚,版权企业的市场地位并未完全确立,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整个版权产业的创新力不足。

三、对策与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对外贸易地位的不断提高,文化贸易逆差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制约也日益凸显。我们应正视这一问题,着力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增强我国的文化竞争力,缩小文化贸易逆差,就我国的版权贸易而言,如何使我国版权“走出去”,提高我国文化贸易竞争力亟不可待,需要国家政策、行业协调、企业观念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1.完善版权交易平台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场化改革越来越深入,规范版权交易的操作流程,在交易中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并占据主动地位,是我国版权交易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健康的版权交易平台通过产业集聚、投融资服务、信息交流、培养人才等众多功能的发挥,从而起到提升我国的版权及文化产业的作用。相关单位与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版权拥有者、需求者、投资机构和投机者进入版权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大量的交易者可充分代表版权供求双方的力量,有助于版权市场价格的形成,公开化、公平化,透明度高的版权交易也可避免个别交易方式容易产生的欺诈和垄断行为,有助于公平价格的形成。

2.建立规范、专业化的版权代理体系

版权代理行业作为朝阳行业,蕴藏巨大的发展潜力。这对我国相关规范的完善及健全版权代理体系的建立提出了挑战,如建立版权代理人和版权代理机构的准入机制,并对现有版权代理公司进行改造、重组或联合,撤销,进一步拓展版权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对象、类型和方式,而非仅仅局限于图书领域的代理,加大对电影、电视、音像制品以及网络作品等版权品种的代理,并大力培养优秀的专业版权代理人才,要想真正实现我国版权“走出去”, 从售前的资讯推介到售中的谈判再到售后服务,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具备专业知识且细心周到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3.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有的放矢

从中央提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开始,近十年来,国家在相关方面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因此出版界人士应充分利用国家的鼓励政策、各种评奖、展会等资源,努力寻求各方支持。除国家层面的支持外,还应重视作家、翻译家、汉学家等业内人士及输出国使领馆、孔子学院的作用,依托孔子学院等机构,举行读者见面等活动以扩大影响力。同时,有的放矢也是实现我国版权成功输出的重要一环。伴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世界对今天的中国充满好奇。各出版商应积极了解国外读者的兴趣与需求,有的放矢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年度报告(2012).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12.1.

[2]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商务出版社.

[3]李小牧.李嘉珊.国际文化贸易: 关于概念的综述和辨析.国际贸易 2007 年第2 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

right/ 2014.7.29

作者简介:唐芮(1991- ),女,汉族,陕西安康市人,研究生在读,学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经贸与会展学院,国际贸易学

摘 要:我国2013年成功实现贸易进出口总额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对外贸易地位的提高,文化贸易逆差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制约也日益凸显。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较其他国家相对滞后,版权贸易作为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商业模式的一种,对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发展对外贸易的多样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整体的文化贸易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发展文化贸易所采取的商业模式自身的问题与弊端有着一定的联系,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通过对版权贸易相关背景、现状及对策等三个方面的梳理,对中国版权贸易的商业模式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版权贸易;商业模式;现状;对策

一、背景介绍

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版权贸易(Copyright Trade)是指以版权为标的的交易活动,是版权的有关经济权利的转让与许可。版权人将版权中的经济权利(财产权)进行买卖出售、有偿定期转让和有偿授权商业使用,统称为版权贸易。

版权贸易又可分为版权许可和版权转让两类。版权许可或转让行为过程中的当事人无论是否在同一地域、或为同一国籍,都可以称作版权贸易。根据版权贸易领域的不同,版权贸易可分为图书版权贸易、音像制品版权贸易、影视作品版权贸易、计算机软件版权贸易等。

版权许可是指版权所有人将其版权经济权利中的某项权利,有偿地授予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使用。一般说来,版权许可贸易通过发放许可证或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准许被许可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某项权利,被许可人对该项权利并没有处置权,原版权所有权并不会发生转移。

版权转让是指通过合同买卖版权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乃至全部财产权的法律行为。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不同,版权转让后原版权中财产权的归属便发生了转移。

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版权贸易总量小,增速缓慢

在文化贸易已日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背景下,中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对外贸易方面却远远落后于我国对外贸易的总体增幅,并且我国文化贸易存在巨大的逆差。仅从我国的版权贸易总量(见图1)就可以看出,从2003年至2012年,虽然我国版权贸易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增速十分缓慢。

2003年-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总量

图1 2003年-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总量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版权贸易分为版权引进与版权输出两个方面。根据国家版权局2014年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版权引进方面,总体上来讲,2012年全国共引进版权17589种,其中图书16115种,录音制品475种,录像制品503种,电子出版物100种。在版权输出方面,总体上来看,2012年,全国共输出版权9365种,其中图书7568种,录音制品97种,录像制品51种,电子出版物115种。

2.版权贸易仍存在较大逆差。不同于我国的货物贸易,由于我国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较发达国家起步晚,至今仍存在较大逆差,属于文化服务贸易中的版权贸易更是如此,如图2所示,从2003年至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一直处于逆差,且版权引进总数远远大于版权输出总数。

2003年-2012年我国引进与输出版权总数

图2 2003年-2012年我国引进与输出版权总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3.版权贸易市场不完善

在文化产品与服务进行版权交易的操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版权贸易市场仍不完善。首先,在我国针对版权或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盗版书、盗版音像制品等遍及全国,极大地破坏了正版书籍、音像制品等的市场,也严重制约了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使得国外的部分版权持有人因担心卷入版权纠纷而放弃进入中国市场。其次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我国出版社很少通过版权代理机构进行版权贸易,然而版权代理商精通版权贸易的相关知识、业务以及国际惯例,其在版权输出和引进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这就导致信息沟通不及时,无法建立与专业的版权机构一样的快速反应机制。再次,出版业的市场化程度不够。由于我国很多出版商从国有企业转型而成,无法进行有效的企业化管理,出版业起步较晚,版权企业的市场地位并未完全确立,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整个版权产业的创新力不足。

三、对策与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对外贸易地位的不断提高,文化贸易逆差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制约也日益凸显。我们应正视这一问题,着力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增强我国的文化竞争力,缩小文化贸易逆差,就我国的版权贸易而言,如何使我国版权“走出去”,提高我国文化贸易竞争力亟不可待,需要国家政策、行业协调、企业观念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1.完善版权交易平台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场化改革越来越深入,规范版权交易的操作流程,在交易中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并占据主动地位,是我国版权交易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健康的版权交易平台通过产业集聚、投融资服务、信息交流、培养人才等众多功能的发挥,从而起到提升我国的版权及文化产业的作用。相关单位与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版权拥有者、需求者、投资机构和投机者进入版权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大量的交易者可充分代表版权供求双方的力量,有助于版权市场价格的形成,公开化、公平化,透明度高的版权交易也可避免个别交易方式容易产生的欺诈和垄断行为,有助于公平价格的形成。

2.建立规范、专业化的版权代理体系

版权代理行业作为朝阳行业,蕴藏巨大的发展潜力。这对我国相关规范的完善及健全版权代理体系的建立提出了挑战,如建立版权代理人和版权代理机构的准入机制,并对现有版权代理公司进行改造、重组或联合,撤销,进一步拓展版权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对象、类型和方式,而非仅仅局限于图书领域的代理,加大对电影、电视、音像制品以及网络作品等版权品种的代理,并大力培养优秀的专业版权代理人才,要想真正实现我国版权“走出去”, 从售前的资讯推介到售中的谈判再到售后服务,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具备专业知识且细心周到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3.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有的放矢

从中央提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开始,近十年来,国家在相关方面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因此出版界人士应充分利用国家的鼓励政策、各种评奖、展会等资源,努力寻求各方支持。除国家层面的支持外,还应重视作家、翻译家、汉学家等业内人士及输出国使领馆、孔子学院的作用,依托孔子学院等机构,举行读者见面等活动以扩大影响力。同时,有的放矢也是实现我国版权成功输出的重要一环。伴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世界对今天的中国充满好奇。各出版商应积极了解国外读者的兴趣与需求,有的放矢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年度报告(2012).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12.1.

[2]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商务出版社.

[3]李小牧.李嘉珊.国际文化贸易: 关于概念的综述和辨析.国际贸易 2007 年第2 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

right/ 2014.7.29

作者简介:唐芮(1991- ),女,汉族,陕西安康市人,研究生在读,学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经贸与会展学院,国际贸易学

摘 要:我国2013年成功实现贸易进出口总额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对外贸易地位的提高,文化贸易逆差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制约也日益凸显。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较其他国家相对滞后,版权贸易作为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商业模式的一种,对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发展对外贸易的多样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整体的文化贸易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发展文化贸易所采取的商业模式自身的问题与弊端有着一定的联系,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通过对版权贸易相关背景、现状及对策等三个方面的梳理,对中国版权贸易的商业模式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版权贸易;商业模式;现状;对策

一、背景介绍

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版权贸易(Copyright Trade)是指以版权为标的的交易活动,是版权的有关经济权利的转让与许可。版权人将版权中的经济权利(财产权)进行买卖出售、有偿定期转让和有偿授权商业使用,统称为版权贸易。

版权贸易又可分为版权许可和版权转让两类。版权许可或转让行为过程中的当事人无论是否在同一地域、或为同一国籍,都可以称作版权贸易。根据版权贸易领域的不同,版权贸易可分为图书版权贸易、音像制品版权贸易、影视作品版权贸易、计算机软件版权贸易等。

版权许可是指版权所有人将其版权经济权利中的某项权利,有偿地授予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使用。一般说来,版权许可贸易通过发放许可证或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准许被许可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使用某项权利,被许可人对该项权利并没有处置权,原版权所有权并不会发生转移。

版权转让是指通过合同买卖版权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乃至全部财产权的法律行为。版权转让与版权许可不同,版权转让后原版权中财产权的归属便发生了转移。

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版权贸易总量小,增速缓慢

在文化贸易已日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背景下,中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对外贸易方面却远远落后于我国对外贸易的总体增幅,并且我国文化贸易存在巨大的逆差。仅从我国的版权贸易总量(见图1)就可以看出,从2003年至2012年,虽然我国版权贸易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增速十分缓慢。

2003年-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总量

图1 2003年-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总量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版权贸易分为版权引进与版权输出两个方面。根据国家版权局2014年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版权引进方面,总体上来讲,2012年全国共引进版权17589种,其中图书16115种,录音制品475种,录像制品503种,电子出版物100种。在版权输出方面,总体上来看,2012年,全国共输出版权9365种,其中图书7568种,录音制品97种,录像制品51种,电子出版物115种。

2.版权贸易仍存在较大逆差。不同于我国的货物贸易,由于我国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较发达国家起步晚,至今仍存在较大逆差,属于文化服务贸易中的版权贸易更是如此,如图2所示,从2003年至2012年,我国版权贸易一直处于逆差,且版权引进总数远远大于版权输出总数。

2003年-2012年我国引进与输出版权总数

图2 2003年-2012年我国引进与输出版权总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3.版权贸易市场不完善

在文化产品与服务进行版权交易的操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版权贸易市场仍不完善。首先,在我国针对版权或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盗版书、盗版音像制品等遍及全国,极大地破坏了正版书籍、音像制品等的市场,也严重制约了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使得国外的部分版权持有人因担心卷入版权纠纷而放弃进入中国市场。其次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我国出版社很少通过版权代理机构进行版权贸易,然而版权代理商精通版权贸易的相关知识、业务以及国际惯例,其在版权输出和引进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这就导致信息沟通不及时,无法建立与专业的版权机构一样的快速反应机制。再次,出版业的市场化程度不够。由于我国很多出版商从国有企业转型而成,无法进行有效的企业化管理,出版业起步较晚,版权企业的市场地位并未完全确立,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整个版权产业的创新力不足。

三、对策与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对外贸易地位的不断提高,文化贸易逆差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制约也日益凸显。我们应正视这一问题,着力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增强我国的文化竞争力,缩小文化贸易逆差,就我国的版权贸易而言,如何使我国版权“走出去”,提高我国文化贸易竞争力亟不可待,需要国家政策、行业协调、企业观念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1.完善版权交易平台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市场化改革越来越深入,规范版权交易的操作流程,在交易中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并占据主动地位,是我国版权交易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健康的版权交易平台通过产业集聚、投融资服务、信息交流、培养人才等众多功能的发挥,从而起到提升我国的版权及文化产业的作用。相关单位与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版权拥有者、需求者、投资机构和投机者进入版权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大量的交易者可充分代表版权供求双方的力量,有助于版权市场价格的形成,公开化、公平化,透明度高的版权交易也可避免个别交易方式容易产生的欺诈和垄断行为,有助于公平价格的形成。

2.建立规范、专业化的版权代理体系

版权代理行业作为朝阳行业,蕴藏巨大的发展潜力。这对我国相关规范的完善及健全版权代理体系的建立提出了挑战,如建立版权代理人和版权代理机构的准入机制,并对现有版权代理公司进行改造、重组或联合,撤销,进一步拓展版权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对象、类型和方式,而非仅仅局限于图书领域的代理,加大对电影、电视、音像制品以及网络作品等版权品种的代理,并大力培养优秀的专业版权代理人才,要想真正实现我国版权“走出去”, 从售前的资讯推介到售中的谈判再到售后服务,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具备专业知识且细心周到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3.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有的放矢

从中央提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开始,近十年来,国家在相关方面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因此出版界人士应充分利用国家的鼓励政策、各种评奖、展会等资源,努力寻求各方支持。除国家层面的支持外,还应重视作家、翻译家、汉学家等业内人士及输出国使领馆、孔子学院的作用,依托孔子学院等机构,举行读者见面等活动以扩大影响力。同时,有的放矢也是实现我国版权成功输出的重要一环。伴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世界对今天的中国充满好奇。各出版商应积极了解国外读者的兴趣与需求,有的放矢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年度报告(2012).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12.1.

[2]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商务出版社.

[3]李小牧.李嘉珊.国际文化贸易: 关于概念的综述和辨析.国际贸易 2007 年第2 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

right/ 2014.7.29

作者简介:唐芮(1991- ),女,汉族,陕西安康市人,研究生在读,学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经贸与会展学院,国际贸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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