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对金融监管形成与发展的作用探析

来源:中国经贸 ·2018年06月13日 19:34

金融监管及法律制度建设的启示.ppt

耿文婷

【摘 要】良好的法律制度是稳定我国社会环境的基础,更是有效履行公共责任的依据。一方面对我国行政工作有积极的促进条件,构筑了相对稳妥的职责实施空间;另一方面则促进了经济市场的良性发展,为现有金融环境提供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赋予后续工作基础保障。本文有现有金融管理制度的形成和现有状况进行分析,从法律制度方面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期望为现有金融监管机构提供良好的法律贯彻环境。

【关键词】法律制度;金融监管;形成与发展;作用

金融监管机构是针对现有经济市场进行有效管控职能实施的基础单位,针对相应企业在我国经济政策影响下应履行的职责深入管理同时,更需要针对现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政策有全面的了解。故而,在现有社会经济体系构建的途中,完善金融监管机构的实施职责条件,对现有金融发展水平有贯彻研究的必要性。

一、法律金融监管制度的形成

金融监管制度是针对现有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导向的基本约束,一方面依据金融运转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标准制度,以确保功能实施具备完全定义的基础;另一方面则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现有市场经济提供了可参照依据,确保市场竞争具备积极意义的同时,为后续金融多样化与先进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首先,究其金融监管模式的形成,我国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在当时针对北洋政府财政的导控方向上,便是把持着自律监管与政府协调的形式开展的初步调节工作,为当时北洋政府在军事战略上铺垫了非常重要的财政支持因素。而今这套金融监管模式也一直延续,其中在增添了多方面的管理概念同时,更优化了监管责任态度,为现在社会市场经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监督作用,更确保了现有整体市场环境的稳定和谐。

其次,在金融监管制度中关键的转折点,则需要论述新中国成立后财政部体制的建立,一方面以财政部为首的金融管理体系,倡导与法律法规环境相融合的同时,构建了相对完善的计划经济体系,为后续改革开放后金融稳定性的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性避免了大量的失监状况出现,我我国总体经济平台的构建提供了具备引导性的环境条件,更促进了传统全能型体制向现有分业监管体制的有效转变,满足了多样化社会功能延伸的同时,为后续金融监管水平和体制专业性完善提供了更加稳定的管理条件与宝贵的经验。

故而,依据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形成历史构建现有具备先进化制度,其中具备经验积累丰厚的优势,更满足了现有多方面发展的参照作用,为如今发展中社会提供了良性运转的前提同时,更避免了走历史传统的老路子,为金融业的蓬勃发展构建了有力的保障。

二、金融监管制度的现状

金融制度的实施基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中,因为多样化转型与功能化需求的连带关系,已经导致基于传统经验中的金融制度难以满足现有的先进性需求,特别是在制定货币政策管理方面的职能已经难以开展有效的履行职责,并促使相应资金运转行业功能性难以维持。虽然近些年我国财政已经针对性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进行改善,但基于根本性的原因仍舊难以在基础性质上进行有效的改革,故而依据统筹总结出现有金融监管制度的问题,对后面改革措施的论述很有必要性。

1.金融监管机构在职权上的缺失

金融监管机构的实施源于问责机制,针对现有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具备针对性的产业核心开展反复确认,这样才能够有效履行自身的职责。但实际情况中常出现任务不明确的状况导致问责机制难以履行,而在当前法律环境中,针对金融监管机构在贯彻自身权利的同时也缺乏独立性的工作条件,这进一步导致金融监管机构在工作过程中难以展开更有效的方法确保任务的有效完善。其次,在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财务监督职能的过程中,难以掌控置职权环境的公平性,对相关监管人员缺乏适应的管理,导致内部出现腐败情况,也进一步加重了职权缺失的情况。

2.整体监管意识薄弱

金融监管机构自身应当具备客观角度对资金流通和财政管理展开审查的工作,并确保相应数据和企业情况满足实际环境的发展需求,才能够有效维持现有社会市场经济的环境稳定性,为后续城市建设等多方面延伸提供良好的经济前提。而现有情况中,却常有金融监管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难以经受权利的诱惑,导致自身精神体系被腐蚀,更为后续工作流程中埋下大量的财政隐患,甚至彻底丧失了金融监管的基本职能,将自身条件与信仰化作了敛财的工具。这一方面导致了整体金融监管制度落到了空处,严重为后续工作的开展造成了阻碍;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金融监管制度在社会中的形象,为职权工作的实施营造了群众不信任的氛围,更无从谈起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的实际意义。

3.金融监管人员素质不足

由于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特殊性,针对相应监管人员自身精神体系架构需要有完善的统筹,更需要确保监管人员自身素质能力方面能够满足相应监管职责的有效贯彻,甚至在各种特殊环境中确保业务水平和知识体系运用,为整体市场经济提供相对稳定且扎实的工作平台。而现有金融监管人员贯彻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却难以见到能够有效履行自身职责的情况,甚至多数人员已经将自身职位与利益挂上勾,促使社会人才补充的过程中,金融监管机构反倒成了“香饽饽”。这也进一步体现了现有金融监管机构在素质教育方面的不足,更表明了团队内部环境难统筹,为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三、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策略

依据以上情况的阐述,开展有效的金融监管制度统筹已经十分迫切,针对现有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而言,更具备明确的经济导向作用,只有功能的有效贯彻,才不至于导致我国经济走向歪路,影响我国全面经济核心的发展。

1.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架构

通过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现有金融监管体系的实施环境,为整体工作提供法律基础和保障同时,更应该赋予相关职责人员以相应的司法普及,以便后续工作环境的有效开展。其次,通过稳定的法律基础构筑多元化的金融监管条件,为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构筑广泛的空间,更为新型监管意识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处理条件,确保以法律和自身职责为核心,构筑法律健全的社会同时,更为监管工作人员金融风险意识提供良好的精神储备条件,为正当金融活动的开展做良好铺垫。

2.培养监管模式的创新意识

首先,转变传统监管方式及手段,强化执行力度、严格执法,加快网络工程的发展,提高专业化水平,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以市场稳健为基准,以强力监管为手段,以信息数据为支撑,建立金融预警机制以及问责机制。其一,改善社会环境,优化升级网上平台,让公众知法、守法、懂法,推动金融信息技术更好服务经济升级。其二,加强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四督四保”制度,潜移默化培养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责任意识。

其次,在监管方式实施过程中,应当依据相应环境的特点,制定有效且完善的目标,依据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够继续深入开展工作,确保在每一步都具备法律规范条件的同时,更应当依据现有环境采取有效的策略,制定更加先进的监管形势,以先进的技术设备巩固理念拓展, 为后续工作的全面贯彻打下良好基础。

3.加强监管队伍的自身建设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是提高工作协调能力的基本保证,是理顺监管机构内部与外部关系的保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应该将群众利益放于首位,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应该树立责任观念,对徇私枉法者予以惩戒。

(2)加强业务规划建设。金融监管要遵循有目标,有理性,有规划的方式不断改革创新。

(3)加強职责素质教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四、结语

首先,金融监管制度的完善,针对现有社会经济环境有非常重要的巩固作用,一方面促进了相关市场运营的稳定性,为更多企业商品提供了良好竞争的平台;另一方面则构筑了完善的社会意识,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实施条件,并依据精神文明社会建设特点为后续工作提供良好且扎实的基础。其次,针对监管制度的完善更能够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稳定性,从民主法治方向加强城市功能协调与传统经济模式的转型,给予后续产业衍生的条件同时,为多元化经济发展埋下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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