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中“煤电联营”与“煤电一体化”的融合发展

来源:中国经贸 ·2018年05月29日 01:07

山西试点煤电联营一体化企业厂用电新政

杨淳

【摘 要】我国的煤炭产业在新型采矿技术的支持下发展情况逐渐转好,煤炭企业创收的经济效益也逐渐提升。一些煤炭企业与其他存在关联的企业进行合作,通过合作发展模式来完成发展任务,一种“煤电联营”的企业经营模式被开发出来,在采矿区域之中,可以同时建设处发电厂与煤炭厂,这种模式的带动下,很多煤电企业都实现了“煤电一体化”的新型发展需求。本文对将“煤电一体化”与“煤电联营”进行融合的工作情况进行研究。

【关键词】煤炭企业;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融合发展

现代社会对于能源的需求仍旧是急迫的,因此煤炭企业这一类的能源销售企业在当前的能源社会之中能够获得较好的发展,同时煤炭企业的经营者也在根据煤炭的发展需要寻求全新的企业发展方法,在能源市场的发展情况出现复杂化变动倾向之后,管理者开发出了煤电联营的新型经营方式,这种新型发展模式可以满足煤炭企业的各种发展需要,通过和电力企业进行合作,可以加快煤电一体化发展任务的完成速度,本文对煤电一体化与煤电联营的合作式发展情况进行研究。

一、产业链分析

在理解煤電一体化这个概念的时候,需要注意其具有的双重内涵:从广义的角度对该概念进行研究,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在确定合作方案之中,开展各种战略合作,相互参股,实现企业资产一体化的发展需要;从狭义的角度对该概念进行分析,当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应用了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之后,进一步建设具有一体化特点的合并型企业。

1.煤炭板块运行情况分析

在产业链之中,煤炭企业需要做好煤炭的生产与销售工作。煤炭是发电厂需要的重要发电原料,电厂中的工人如果想要使电厂呈现出持续运行的稳定发展状态,就需要应用大量的煤炭资源,而煤炭企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就是对其开采获取的煤炭资源进行开发与销售。而在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之下,煤炭企业要运转好产业链之中的煤炭资源,需要不断地对开采技术进行创新。除了将煤炭资源提供给产业链之中的电力企业之外,煤炭企业还需要完成向外销售煤炭资源的工作,以此来创收产业经营效益。

2.电力板块运行情况分析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发电、配电以及电能销售的工作,借助发电厂,电力企业可以将获取的电能提供给煤炭企业,以供煤炭企业的日常经营与煤炭开采工作,同时电力企业还需要完成以营利为目的的售电工作,其开展的这一项经营活动同样可以帮助联合产业获取商业效益。

3.煤电网的运行情况分析

在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各自保持独立发展的同时,两种企业还需要通过煤电网这一联合性要素进行合作式发展,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需要共同组建出智能化的煤电网络系统,尽早实现智能化供电的发展目标。

二、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联合发展的重要性

同为煤炭生产企业,原来的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之间存在极为激烈的行业竞争关系,而在开展了煤电一体化发展以及煤电联营模式创建的相关工作之后,两种能源生产行业之间也逐渐转变了原本的行业竞争关系,在常规的竞争活动之中寻求合作的机会,使煤电产业链被以极高的效率整合,同时也将国家能源供给渠道有效拓展。

火电能源一直都是我国电力企业开设的电力生产以及供给活动之中的主要能源,然而火力发电却是一项能源损耗比较严重的发电方式,还会给火电厂周边的环境带来压力,虽然我国的学者从未停止对于发电方式的研究工作,但是火力发电供给的电能仍旧在我国的总体发电系统之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到2016年,其占有的比重仍旧在72.2%。在开展联营发展模式之后,发电企业需要积极地追随联营系统的发展步伐,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电力企业要与多种企业进行联合发展,不仅需要与煤炭企业寻求合作,组件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还需要与化工企业以及焦化企业进行合作,在开展联营活动的时候,煤电企业需要找出能源市场的运转规律,依据规律,抓住发展时机。

以山西区域的煤炭企业为例,其实施的煤电联营活动取得了极好的经营效果,相关人员将煤炭与电厂进行了整合,将电厂原有的采购与运输煤炭资源的工作取消,有煤炭企业直接将煤炭资源供给给电厂,通过省略中间的资源流通以及资金交易等环节,根据当前市场中资源的价格来设定交易价格,确保上下游顺利供应资源。同时,还优化了电厂的运转模式,建设出了更多的具有低热值特点的燃煤电厂,并不断地加快电厂的建设进度

三、现有政策扶持情况分析

为了推动煤电一体化活动的发展进程,我国给煤电企业提供了一些政策支持,具体政策如下:

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发展煤电联营项目将会得到政策支持,例如优先纳入“十三五”煤炭和电力发展规划,电网优先安排煤电联营一体化项目电量上网、优先参与市场化交易等等,同时让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搭建平台,促进煤企电企磋商合作,解决煤电联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山西省在2017年5月17日印发了《煤电联营一体化企业厂用电试点实施细则》,实质上成为发改委《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在山西省的配套落实文件。山西省印发的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煤电一体化企业,其煤炭和洗煤厂可变更用电接入方式,就近接入配套发电厂,部分余量电量可参与市场交易。

四、提高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率

电煤企业需要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发展目标,为了在一定时期之内将合同兑现率有效提升,需要做出以下努力:

煤电企业要加大协调力度,协调各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和履约。结合去产能考虑:优先置换先进产能,增大先进煤炭产量,平稳煤价;同时建议完善中长协违约惩处机制,对违约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约成本,并纳入国家信用体系。发电企业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煤、电之间的平衡协调。

五、企业联合发展对建设环保型社会的意义

在积极研发超超临界发电,煤基多联产等先进发电技术的基础上,我国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已达321克标煤/千瓦小时,其中660—10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总装机已达1亿千瓦,居世界首位。2017年,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指出: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鼓励晋北、晋中、晋东三大国家级千万千瓦及现代化大型煤电外送基地,采用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六、完善电能替代工作

在联营发展过程之中,煤电企业的经营者发现电厂造成的煤炭能源损耗以及空气污染情况并没有被完全有效治理,因此在实现一体化经营目的时,煤电企业对电能替代工作做出了一定的努力,通过电能来对煤炭能源进行代替,完善国民消费系统,使更多的居民坚持绿色消费理念。电厂积极开展内部改造活动,提升电能的生产量,尽量缩减煤炭资源的损耗,对煤炭消费总量加以控制,使国家提出的能源发展战略能以最快的速度来实现,将我国的电气化水平提升起来。除了电能替代相关的工作之外,煤电企业仍旧需要了解国家的能源应用政策,来通过联营发展,实现提升社会效益的发展目标。

七、结束语

本文对,将“煤电一体化”和“煤电联营”两项工作结合发展的方法:开展了极为细致的研究工作,从多个角度解析了这种联合发展的工作。无论是煤炭企业还是电力企业都应当在联合发展活动之中发挥出自身的关键作用。本文还论述了这种联合发展工作具有的积极意义,重点分析了其给公益性的能源节约工作带来的积极影响。也正是基于这几种积极意义,区域政府也对这种联合发展给予了支持。从现有的煤电企业来看,这项融合发展工作对于两种企业都起到了正面的影响。煤炭企业作为融合发展模式的主体还需要发挥出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李宁, 彭歌亮, & 肖玉清. (2015). 浅析益阳电厂在煤电联营过程中的实践经验. 全国煤炭行业煤电一体化发展暨燃煤超低排放发电现场会.

[2]计荣欣. (2013). 上市企业煤电一体化的经济价值研究. (Doctoral dissertation,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Zhang Youxi, & 张有喜. (2012). 大力实施煤电一体化推动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2012中国国际煤炭发展高层论坛.

[4]王妍婷. (2016). 煤电联营不是拉郎配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3), 14-16.

[5]本刊评论员. (2015). 煤电“联姻”,煤炭寒冬里的一抹亮色.中国煤炭工业(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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