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助推产业扶贫 凝聚合力脱贫攻坚

来源:中国经贸 ·2018年01月24日 17:24

河南省产业扶贫现场会召开 副省长王铁出席并讲话 台前县委书记常奇...

【摘 要】“产业+金融”扶贫模式,可把贫困户吸纳到农业产业化链条上,并解决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资金瓶颈制约难题。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模式以国家政策、县域特色产业及现实需求为实施动力,通过“政府+银行+企业+担保+贫困户”五方联动,采取防范风险的贷前、贷中、贷后保障措施等,共同致力于群众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效果。

【关键词】金融;产业;扶贫;脱贫攻坚

潢川县是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确定的大别山区等11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之一,位于豫东南欠发达地区,地方经济基础薄弱,2014年全县建档立卡信息平台识别贫困村83个,登录贫困人口22324户79066人,贫困发生率11.16%,扶贫任务十分艰巨。潢川县“产业+金融”扶贫模式是当地政府针对辖区内、特殊困难片区扶贫攻坚的探索和实践,是一种基于市场化运作机制、改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一种创新模式。

一、贫困县“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主要内容

贫困县“产业+金融”扶贫模式,即通过“政府+银行+企业+担保+贫困户”五方联动,由政府主导、担保公司等提供担保对贫困户发放贷款。以潢川县为例,2016年底县政府出台《关于推动产业+金融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实施意见》,通过该模式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凭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到协议银行办理承贷手续,银行向贫困户发放为期3年5万元的扶贫小额贷款,带贫企业每年向贫困户兑现10%的经营收益分红。与此同时,县政府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并保障年收入1.5万元以上的带贫企业(合作社)给予人均3000元的财政奖补资金用于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县财政还对带贫企业补贴80%的贫困劳动力培训费。

二、贫困县“产业+金融”扶贫的保障措施

县域所有“产业+金融”扶贫贷款实行政府统一担保,贷款风险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最大程度规避金融风险。以潢川县为例,一是贷前防风险。县政府成立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产业+金融扶贫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风险防控基金,由县财政向担保公司注入初始额度2000万元逐年递增5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严防信贷风险。二是贷中控风险。县政府制定《银行及保险业金融机构助推产业扶贫工作考核奖惩意见》,贷款企业与贫困户、银行、担保公司签订产业扶贫贷款、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反担保,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方式,防范贷款风险。三是贷后查风险。县政府成立扶贫贷款贷后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产业+金融扶贫贷款后管理办法》,定期对带贫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坚决规避、防范贷后信贷风险。

三、 贫困县“产业+金融”扶贫的实践成果

通过“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开展,实现“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发展。贫困群众可以拓宽就业渠道,使收入增加;也有利于企业焕发活力,实现产业提升。以潢川县为例,一是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断扩大。按照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因地制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建基地,实现“农田变车间、农户变工人”。2016年农业产业化集群销售收入达120亿元以上,全县粮食产量14亿斤以上,华英鸭饲养量1亿只以上,生猪养殖量突破150万头,花木种植面积达26万亩,水产品总量达4150万公斤。产业资源有效转化为扶贫资源,农业产业化带动农副产品加工和仓储物流业发展,乘数效应不断显现,累计吸纳2万余名贫困劳动力发展相关的二、三产业,每个产业链上贫困户年均收入1.5万元以上,2016年实现18个贫困村、3218户13041名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二是贫困群众增收步伐不断加快。潢川县将165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产业+金融”扶贫工作中。通过第一阶段“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运行,潢川县农村信用联社、珠江村镇银行、洛阳银行3家金融机构新增累计发放扶贫贷款40635万元,帮助全县8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每户年均固定收益5000元,直接增收达4063.5万元。除此之外,贫困户还可获得流转土地租金、务工等收益,可支配收入大幅增加,群众获得感、认同感进一步提升。三是利益联结合作共赢日益凸显。在“产业+金融”扶贫模式中,农户仅在“名义”上借贷而不承担信贷风险和市场经营风险,直接参与到农业产业化加工、销售环节的二次分配;企业通过集中使用扶贫小额贷款可降低贷款成本并提高资金流动性,进而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参与银行利用财政低成本存款获得定期收益且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额度补充头寸,可获得较高市场回报。

四、“产业+金融”扶贫模式的可持续性探讨

“产业+金融”扶贫模式有利于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为“造血”,但能否持续性发挥作用、有效运行并形成发展长效機制,值得进一步科学、理性地探讨。首先,目标的适切性。在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指导意见基础上,针对具体扶贫对象施以具体内容有所区别的有效扶贫方案,可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金融资金运作方式等方面实行差别化,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获贷率。其次,责任体系的完备性。更加细化各级政府机构和职能部门、担保公司、贫困村等相关责任方的工作责任,形成完备、简明、实用、安全的方案实施规则,保证模式运行在正确的轨迹上。最后,政策的稳定性。政策的稳定性是“产业+金融”扶贫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各相关方应该保证金融政策稳定持续的支持农村扶贫,建立长效机制,以取得长期、显著的扶贫效果。

作者简介:

楚高锋(1990—),男,河南郑州人,硕士,河南科技学院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实证化研究所成员,工作单位:河南省潢川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从事农业开发和扶贫工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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