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来源:中国经贸 ·2017年10月17日 18:20

兖州区推进土地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戚其军+邹涛

【摘 要】近年来,威海市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土地流转;经营体系;措施;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威海市辖75个镇(街),2730个村(居),农村人口174万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户48.9万户,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191万亩。2013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2245个涉农村(居)已全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有2090个村已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0.2万份。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流转土地87.3万亩,占农村耕地总面积的40% ;全市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215家,实现了对涉农村的全覆盖;家庭农场1126家,农业龙头企业350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初现雏形。

二、土地流转主要特点

1.土地流转形式趋于多样

由过去农户之间的转包、互换为主,逐渐转变为以出租为主,转包、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種形式并存。

2.土地流转新型主体异军突起

全市土地流转总量中,21%流转到了农业龙头企业,20%流转到了农民合作社,19%流转到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3.土地流转秩序不断规范

全市2013年以来流转的56万多亩土地全部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对以前已流转土地也开始补充完善档案资料,逐步实现合同化管理。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引导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过程中,我们把“换脑筋”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通过算“发展账”,提高各级各相关部门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算“经济账”,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流转土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6年,先后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报道20期次,印发宣传资料10万份,举办政策宣讲10次,培训基层业务人员6000多人次,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引导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思想上的顾虑,增强土地流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

2.确权登记保障流转

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是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3.制定政策激励流转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政策文件,在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减免、用地优惠、项目申报等方面向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倾斜,鼓励扶持土地流转。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威海市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意见》,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流转主体当年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并用于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高效农业的,给予奖励扶持;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面积较大的村,给予工作资金奖励,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发放奖补资金663万元,63家规模经营主体和95个集中流转面积较大的村获得奖励补助。

4.搭建平台服务流转

各区市、镇街分别依托经管站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在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了区市、镇(街)、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指导、纠纷调解等全方位服务,并依托信息平台,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实现了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户间土地供求信息的有效对接,畅通了土地流转渠道,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5.培育典型带动流转

不断发现和培育农村土地流转的先进典型,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宣传推广,为农村土地流转树立榜样,示范带动广大经营主体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果、茶、菜、药材等高效优势产业。

6.积极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四、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不仅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还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一是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通过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有能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集中。二是推动特色农业的加快发展。全市新增流转土地,80%以上用于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带和产业区。三是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新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大多实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解决了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中农产品质量监管点多面广难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保证等弊端,降低了质量控制管理成本。保障了原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四是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目前,土地流转使农民在保持土地基本收益不减少的前提下,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可以到基地上务工,变农民为“农业产业工人”,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全市通过土地流转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累计增加农民收入80多亿元。

参考文献:

农地经营权流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J]. 张海鹏,曲婷婷.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5) .endprint

2008~2017 家电新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