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事例」业主家中被窃,小区物业要担任吗?

来源:物业管理圈 ·2018年08月28日 11:42

家应该是让人感到最安全和温馨的当地,可最近家住大通县的居民王女士却遭受了家中物品被盗,让她对小区的安全性产生了质疑。王女士以为物业应该对自己的丢失承当必定的职责,但物业却有自己的说法,两边为此争执不下。

事情回放

不久前的一天,王女士像平常相同下班回家,可是一进家门,却发现家中跟平常有点不相同,走进卧室之后更是让王女士大吃一惊。家里枕头被子杂乱地放在地上,柜子抽屉也被翻开,看着眼前的情形,王女士意识到家中被盗了。断定家中被盗后,王女士配偶赶忙报了警,随后就开端查看家中失窃的资产。通过计算,她家中失窃的资产有价值3万元的金首饰,7750元的现金以及一部苹果6S手机。

两边说法

王女士说,他每年都会向物业交纳2800元的物业费,里边应该包含监控设备和安保,可现因为小区监控呈现毛病,一向到现在物业公司也没能向公安机关供给有价值的监控画面,王女士觉得,自己所交纳的物业费没有换来相应的效劳。自己家中被盗,物业应该有必定的职责。可物业公司则以为收取的物业费底子不足以彻底确保住户家中的安全,仅仅担任日常保洁等效劳。

律师说法

就此记者采访了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他表明,物业管理只能下降物业范围内的违法率,不能也不可能彻底根绝物业范围内的违法功率,但本案子中,假如各业主交纳了包含监控等公共项目的修补费用,而物业公司,遇修补或替换导致监控录像破坏,致使监控无法调取,物业公司应当对其渎职行为承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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